关于举办“至善杯”东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我爱我的祖国”主题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5-22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1288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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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至善杯”东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

“我爱我的祖国”主题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院系: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值此举国上下共庆祖国华诞之际,为了进一步引领先进的校园文化,丰富广大研究生的课余校园文化生活,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怀、集体主义精神及对东南大学的热爱之情,经党委研工部与校团委研究,决定于9月下旬围绕“我爱我的祖国”这一主题共同举办“至善杯”东南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合唱比赛。现就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活动的宗旨是:

传承五四精神 激发爱国热情 弘扬爱校传统 展示青春风采

2、比赛时间:2009927

3、参赛人员:东南大学在籍研究生,以院系为单位组队。在校研究生总数多于320人的单位为甲组,参赛人员不少于80人;少于320人的单位为乙组,参赛人员不少于60人;研究生人数较少的单位可联合组队参赛。参赛组别由联合后的在校研究生总数决定。

4、院系分组情况:

甲组(共计15个):建筑学院(建筑研究所)、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学习科学研究中心)、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交通学院、临床医学院

乙组(共计16个):数学系、物理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系、化学化工学院、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软件学院(苏州)、集成电路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情报科学技术研究所。

5、参赛形式:合唱、领唱、齐唱,自定自排(伴奏可外请,领唱和指挥不得外请)。

6、参赛曲目:每单位演唱二首歌曲,其中一首为必选曲目《东南大学校歌》;另一首曲目应围绕“我爱我的祖国”这个主题由各院系自行选定。

7、比赛评比:比赛将从组织领导、艺术效果和精神状态等方面进行评比,按甲乙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视情况设立特别奖若干。

8、请各单位自行准备报幕词(不超过80字),并于915前与参赛曲目一并交校团委。

9、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考虑到本次比赛准备时间较短,请各院系充分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确保本次比赛圆满成功。

                           

党委研工部       校团委

200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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