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研究生校情校史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院系、各分团委:
为使我校的研究生新生更好地了解东南大学的百年光辉历程,发扬我校光荣传统,激励研究生学子奋发向上,共同建设东南大学更加美好的明天,经研究,特举办第二届研究生校情校史知识竞赛,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队伍参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知识竞赛的主题是:“了解东大、爱我东大”。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本次比赛的参赛对象为200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请各参赛单位认真选拔,组织代表队参加知识竞赛活动。
本次知识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部分。预赛以各院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队应包括领队1名,队员10人。预赛结束后,成绩排在前六名的参赛队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参加决赛的参赛队包括领队1名,队员4人(三名正式队员,一名替补队员)。领队应由各院系分团委书记担任。参赛队员要求仪表大方,着装整齐,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清楚明白。
请各院系于12月1日前将预赛成员名单回执报至临床医学院分团委,联系人:王朴,联系电话:83272547。
三、比赛形式和内容
预赛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决赛采用竞答的方式进行,题型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互选题。
比赛内容主要是我校百年发展史和基本校情、《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国家对高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综合知识。
四、具体安排
(一)预赛安排:
1、预赛于12月3日星期六上午09:00举行。预赛不分组,两个校区的代表队在各自校区以闭卷笔试的方式同时参赛,时间1小时。地点:四牌楼校区在群贤楼三楼报告厅,丁家桥校区在…。
2、各队预赛总成绩为10名队员成绩总和,预赛总成绩最好的六支队伍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
(二)决赛安排:
决赛定于12月10日星期六晚19:00在丁家桥校区科技会堂举行,详细决赛规则请参看附件2。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东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2005年11月17日
附件1:各院系预赛报名回执。
附件2:知识竞赛决赛规则。
附件1
院(系)(盖章) 领队
附件2
第二届研究生校情校史知识竞赛
决赛规则
一、决赛单位的确定
本次知识竞赛决赛在预赛的基础上进行,选拔出6支代表队参加决赛。
决赛的6支代表队抽签决定1-6号桌。选手入座时,每桌从左到右依次为1-3号选手。选手顺序由各队自行确定,赛前报组委会。
二、赛题类型、数量及分值
决赛的题型分为必答题、互选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四种。
必答题,每队每人4题,每题20分;
互选题,分两轮共12题,每题40分;
抢答题,分两轮共12题,每题20分;
风险题,每队1题,分ABC三种类型,A类型每题100分,B类型每题60分,C类型每题30分。
竞赛分九轮进行。第一轮必答题,由每队1号选手回答;第二轮互选题,全场共6题;第三轮抢答题,全场共6题;第四轮必答题,由每队2号选手回答;第五轮互选题,全场共6题;第六轮抢答题,全场共6题;第七轮必答题,由每队3号选手回答;第九轮风险题,每队必选1题。
赛题形式采用判断、选择、题板、简答、填空、连线等。必答题以选择题、是非题为主。互选题以简答、题板题为主。抢答题和风险题有题板、判断、简答等形式。
各参赛队基本分为200分,规定赛题结束后,出现分值并列无法确定优胜队时,设加试题,加试题以抢答形式进行。
三、答题规则
答题时,答题人应当起立回答。答题结束,答题人应当说“回答完毕”,然后坐下,此后不得再更改。
1、必答题:各参赛队按1-3号顺序独立回答,其队友和观众不得提示或补充。回答正确加20分,提示、补充或回答不完全(漏掉要点)不给分,答错不扣分。答题时间为15秒,超时不得分。
2、互选题:各队相互选题,共进行两轮,选题后由各参赛队三名队员共同完成或商量后,推荐一名队员回答。回答正确加40分,回答不完全(漏掉要点)不给分,答错不扣分。答题时间为30秒,超时不得分。
3、抢答题:各参赛队在主持人念完题宣布“开始”后即抢答,由最先抢答的参赛队推荐一人答题。答题时,同队队友和观众不得提示和补充。每答对一题加20分;提前抢答、提示、补充、回答不完全或错误扣20分。抢答后必须在5秒内开始答题,答题时间15秒,回答正确但超时的不得分。如10秒钟内无队抢答,该题作废。
4、风险题:按第八轮结束时各参赛队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ABC类题中任意抽取一题(不得放弃),三名队员商量后,推荐一人回答。答题时,队员和观众不能提示或补充。回答正确,即得与其所选题相应的分值;不回答、提示、补充、回答不完全或错误,则扣掉相应分值。答题时间为1分钟,超时不得分。
四、比赛工作
本次决赛时间约为90分钟,竞赛现场由2名主持人主持。现场工作人员若干,负责计时、计分等工作,由校领导,研工部和团委相关人员组成仲裁组,负责现场答疑。
本规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东南大学研究生知识竞赛组委会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