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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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
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意见》(苏发[2006]6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校学习贯彻党章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党章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这一重要指示,抓住了新形势下建党治党的重大课题,体现了按照法规制度加强党的建设的大思路,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建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揭示,是科学发展观在党建理论和实践上的具体体现,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党章作为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结晶,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集中表达了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体现了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只有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才能更加自觉地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与安排
1、各基层党委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的学党章活动,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章,逐章逐条地认真研读,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熟知熟记党章的基本内容,不仅要了解党章是怎么规定的,而且要懂得为什么要这样规定,使各级党组织不断增强依照党章开展工作的观念,使每个党员不断增强按照党章规范言行的观念,自觉做到严格按党章办事,凡是党章规定的就照着去做,凡是党章不允许的就坚决不做,使每个党员始终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始终将自己置于党章的监督和制约之下。
2、各职能部门组织好全校的集中学习培训。由学校党校组织党校专兼职教师参加省委党校的专题培训、组织好全校预备党员的培训,指导各分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培训;党委宣传部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的学习,5月中旬集中听取学习贯彻党章专题辅导报告;由思政室、研工部、学工部共同组织面向全体学生党员骨干的专题辅导学习等。要确保学习的覆盖面和学习的效果。
3、围绕学习贯彻党章,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根据江苏省委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遵守党章、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和各基层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性修养”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学习贯彻党章的重点和目标。全体党员以支部为单位过一次组织生活,认真检查党员在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严守党的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观念。各学生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以“学习党章保先进,服务社会长才干”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并进行最佳党日活动评选;在本科生党支部进行学习贯彻党章的学习观摩活动;在研究生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章主题征文活动等。
4、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学习和活动计划,要努力创新学习方式和活动载体,注意发现身边的先进典型。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同党风廉政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形成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
2006年5月10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党章 学习 贯彻 通知
抄送: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东南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6年5月10日印发